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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自考

来自:武汉科技大学自考网   2011-03-30    浏览222次

  一、 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力)水平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分为中级和高级两个层次)。重点是企业现职经营管理人员和后备人员。

  二、 报名办法及程序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于每年3月18日—24日、9月18日—24日分别报名参加5月份和11月份的两次考试,根据省考办下发的同类证书考试的要求,到所在市经贸委(经委或职教办)报名(个人或单位报名均可),再由各市经贸委(经委或职教办)到各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同时向省经贸委职教办干教处备案。

  三、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1、报考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考试科目包括:(0043)经济法概论(财)、(0144)企业管理概论、(0058)市场营销学、(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7786)国际商务等>5门课程。

  2、报考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获得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参加中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5门考试课程并合格的基础上,再加考(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5124)企业财务管理、(0151)企业经营战略、(0152)组织行为学、(0154)企业管理咨询等>5门课程(直接报考高级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参加中、高级全部>10门课程的考试)。

  (二)考试时间

  定于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的第三个周末举行,于2005年5月首次进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由省自考办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省经贸委职教办参与考试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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