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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06年10月开电子商务(独本)专业-自考

来自:武汉科技大学自考网   2011-04-15    浏览

  内容提要:经研究决定在安徽从2006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该专业主考院校为安徽财经大学。

    各市自考委:

    为适应安徽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安徽从2006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该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称全国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该专业考试标准的作用,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二、该专业考试计划中,部分课程为《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考试课程。考生取得《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互联网数据库》(含实践)、《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含实践)、《网络营销与策划》(含实践)、《电子商务与金融》(含实践)、《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含实践)的课程合格成绩,可以同时申报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三、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该专业考试计划对部分课程实践环节培养和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

    四、该专业主考院校为安徽财经大学。

    特此通知。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 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

    二、 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计划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科基础上的独立本科段专业,其专业培养目标是,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并按照本计划要求,通过各门课程的学习,比较系统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从而具备在有关的网站、企业、机构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专业考试计划类型、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本专业共设置12门课程,总学分为73学分。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同时发给该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经考试获得全部课程合格证书,毕业论文及设计经考核(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凡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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